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