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小孩判给女方男方不出抚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是会得到支持的。
如果是法院已经判决男方应给付抚养费的金额,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使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