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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增值怎么算

婚姻家庭 2020-08-03 00:18 标签: 离婚 房产 增值
当事双方根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所分得的财产,复婚后应当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签订的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复婚时仍有效,离婚协议约定的或者法院判决归一方的财产,复婚时就是当事人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另外,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共同财产作出真实意思的处置,约定将房产所有权给未成年子女,那么现在双方再次复婚,该房产属于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复婚前的财产,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没有约定为共有,则并不因为复婚而改变财产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
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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