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复审不需要缴纳申请费用。专利复审是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申请人因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其专利申请的决定,而提出的复审请求或者是在专利权授予以后,任何人提出的宣告专利无效的请求进行的审查。
【法律依据】
根据《专利法》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