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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又不干什么会怎样

行政诉讼 2020-08-26 13:19 标签: 税务 机关 处罚 决定 不服 不干什么

不执行税务机关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强行清偿税款。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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