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派出所的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2024-10-22 09: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2022-08-08 09:44
2025-01-24 19:14
不服派出所拘留处罚的,可以依法对派出所的治安处罚管理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后,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拘留不致社会危险的,由担保人或保证金为保证决定暂缓执行。
2023-05-17 16:03
如果超过行政处罚的复议期限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限的,则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法规如果规定起诉前必须申请复议的,则当事人也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只能依法通过协商、投诉等方式来救济其权利。
2022-09-13 15:39
火车派出所行政不予处罚决定是出现针对的是存在违法行为但是未达到处罚标准的一种文书,常用于精神病人、未成年人、违法情节轻微、违法行为未在可追溯期内发现等法定的特殊情形。不予处罚和从轻处罚是两个概念,但是不管是从轻还是不予处罚,都会留下相关记录,永久保存。后续没有影响,如果这边是否拒签和这份文书是否生效没有直接关系,只需要在拒签的时候两名民警在场并开启执法记录仪记录下来就行。当事人拒绝签字,可由两名民警在决定书上签字(民警的名字)并备注拒绝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