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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后故意杀人是数罪并罚吗

刑事辩护 2020-08-16 17:30 标签: 绑架 杀人 数罪并罚

绑架后故意杀人,不一定是数罪并罚,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来进行分析。

根据《刑法》第239条第2款的规定,绑架行为人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杀害被绑架人的,只能作为绑架罪的加重情节。

如果是先杀害了被害人,然后谎称被害人还活着,以释放被害人为条件向第三人勒索财物或提出其它不法要求。

此时不能定绑架罪,而应以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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