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若无特殊约定,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
这是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