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根据《刑法》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