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规定了非法持有枪支罪和非法携带枪支罪危及公共安全罪,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一大类。但是没有非法携带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的行为。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罪是指违反有关规定,非法携带枪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