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措施:
1.构建制度性的股票与债券投资决策流程。
2.严格基金管理公司的交易执行流程。
3.制定风险容忍度。
4.使用风险控制定量分析模型。
5.定期编制对业务执行风险控制点的监控报告。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153条,证券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证券公司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