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野生动物后归还行为减轻处罚,盗窃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 前款规定以外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