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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不起道路交通基金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0-08-14 12:55 标签: 偿还 道路 交通 基金

在一般情况下,道路交通基金是不需要偿还的,政府或者是相关的机构,会向该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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