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救援基金申请步骤:
1、准备好申请道路救援基金所需要的资料;
2、并在3个工作日内带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资料;
3、待提交申请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022-10-08 15:35
开办道路救援公司的条件是:有公司名称且公司名称符合规定;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确认注册资本;公司须设一名法定代表人;有公司地址;公司必须开设基本账户。开办道路救援公司需要的材料有:1、具有完整的市场注册材料;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3、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4、公司经营范围;5、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 4、刻私章; 5、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7、办理验资报告; 8、注册公司; 9、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11、去银行开基本户; 12、办理税务登记; 13、申请领购发票; 14、到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招工,或在各大招聘网站上招工。
2022-08-12 09:55
救援队不可以申请警笛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以上四类车辆需要申领安装警灯、警报器的,使用者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申请领取使用证的规定,持单位代码证、行驶证到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领取审批表。 个人无法申请警灯和警笛,警灯和警笛不允许个人使用,只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才能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2022-08-22 15:19
道路救助基金最多申请的额度不超过6万元。道路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一般情况下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所有抢救费用。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2022-08-10 14:39
刑事和民事诉讼中,法律都有规定的司法救助对象。 刑事诉讼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三种情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七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三种情况: (1)被告人是盲、聋、哑; (2)被告人是未成年人;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七种情况: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2022-08-12 13:51
刑事和民事诉讼中,法律都有规定的司法救助对象。 刑事诉讼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三种情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七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三种情况: (1)被告人是盲、聋、哑; (2)被告人是未成年人;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七种情况: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