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因新冠肺炎疫情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能否免责

其他 2020-08-26 20:09 标签: 新冠 肺炎 疫情 导致 合同 无法 履行 能否 免责

新型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事件,但不意味着在肺炎疫情下,随便什么情况,都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或随意解除合同。

一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如果是延期履行合同后才发生了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的情况,则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二是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只有在不可抗力事件严重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时,合同当事人才可单方解除合同。

反之,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未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则合同双方当事人不享有法定解除权。

不但如此,合同双方还需要采取补救措施,如延期交货,继续履行合同。

也就是说,能否以出现了不可抗力事件为由单方解除合同,还取决于肺炎疫情对具体合同目的的影响程度。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