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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的时限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 2020-08-14 12:55 标签: 交通事故 认定书 复核 时限 规定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的时限有以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程序处理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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