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申办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及相关知识

婚姻家庭 2020-08-24 06:24 标签: 申办遗嘱公证 需要 材料 相关 知识

申办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1、遗嘱受益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遗嘱公证书;

3、遗嘱人的死亡证明;

4、遗嘱所处分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5、遗产为房产的,提交房屋权属状况信息查询证明;

6、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证明;

8、有权继承遗产人的基本情况及联系地址、电话等;

9、如设有遗嘱执行人,还应通知遗嘱执行人带身份证明到场。

相关知识:

一、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三、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四、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五、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