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邻居间的相邻权纠纷应遵循以下原则:
1、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
2、有利于生产的原则;
3、方便生活原则。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规定,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