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发生纠纷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的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 【通行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2024-12-29 11:20
相邻关系纠纷的处理:
(一)首先,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应当由当事人各方自愿协商;
(二)其次,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当事人各方可以共同请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当事人各方协商不成,调解失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诉请法院,请求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来解决。
2023-04-25 15:35
法律规定有权管辖的法院有: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是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在法定特殊情形下,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是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2022-08-19 16:38
1、可以找邻居协商处理;
2、向业主委员会或者居委会投诉;
3、也可以找物业公司解决;
4、以上方式都行不通时可以找法院诉讼裁决。
2024-06-03 11:22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关系都是不动产关系,都是对不动产物权的一种限制,都是使用他人的不动产,二者的内容表面相似,但实质有很大的差异。
2022-08-30 16:30
相邻关系纠纷处理原则具体如下:
一、兼顾利益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相邻各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争议,或因环境污染发生争议以后,必须本着互谅互让、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法院解决。在争议解决以前,争议各方不得荒废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不得破坏有关设施,更不得聚众闹事,强占或毁坏财产。对故意闹事造成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的,除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外,还应追究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以邻为壑,损人利己,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与相邻关系所应遵循的原则相悖的。人民法院处理相邻关系纠纷,也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