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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刑事辩护 2020-08-16 20:45 标签: 滥用职权罪 徇私枉法罪 区别

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不同。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3、客观方面的不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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