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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写的遗嘱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婚姻家庭 2020-08-24 09:26 标签: 代写 遗嘱 生效 要件

生效要件如下:

1.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

2.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须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人均无利害关系。

3.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

4.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

5.代书遗嘱必须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7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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