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寻衅滋事罪不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0-08-16 23:41 标签: 寻衅滋事罪 逮捕 情形

有下列情形的不逮捕: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7.犯罪嫌疑人是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92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