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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异地被起诉如何应诉

交通事故 2020-08-14 14:03 标签: 交通事故 异地 起诉 应诉

交通事故异地被起诉的应诉:

1、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

2、答辩要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

3、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4、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5、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6、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已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已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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