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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刑与附加刑可以同时使用吗

刑事辩护 2020-08-17 01:03 标签: 主刑 附加刑 可以 使用

主刑和附加刑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刑罚的使用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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