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离婚的判决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离婚的赔偿。如果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是过错方,另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的;
(3)重婚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