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利救济的法律依据:
1、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2、董事及高管人员违反职责。
3、不能行使查阅权。
4、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