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定和处理夫妻共同债务中存在的问题:
1、夫妻共同债务难以认定。
2、对第三人的债权保护不利。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