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如果有代理人的,当事人没有特殊的情况下,应该出席案件的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