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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

婚姻家庭 2020-08-03 15:40 标签: 离婚 财产 分割 规定
【法律意见】
一:夫妻离婚时已对财产进行分割,但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财产的,或者伪造债务侵占自己财产的,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诉讼时效自发现起二年内提起。
二: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请求重新分割的,应在一年内提出,并要有对方存在欺诈、胁迫自己的证据。
三:夫妇离婚时未对财产进行分割,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九条:男女双方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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