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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企业债务怎么处理

婚姻家庭 2020-08-03 21:58 标签: 夫妻 离婚 企业 债务 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简而言之,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偿还,通过离婚转移财产,躲避离婚的恶意行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婚内即使是以个人名义借款,但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就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也会受到法律制裁。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四)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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