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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持续盈利能力,是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必备前提吗?

公司法务 2020-08-21 13:19 标签: 具有 持续 盈利 能力 公司 发行 新股 必备 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三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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