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的遗漏财产怎么处理

婚姻家庭 2020-08-04 03:38 标签: 离婚 财产 分割 协议 遗漏 处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对于一方没有欺诈、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行为的情形的,而只是在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遗漏处理的,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当事人明知或应当知道该财产的存在和实际占有状况,却不提出分割要求的,应视为其默认对方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放弃分割要求。

2、如果当事人确实不知道该财产存在,而导致当事人未提出分割请求,引起遗漏分割的,应依法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