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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不受理离婚登记的情形

婚姻家庭 2020-08-04 13:43 标签: 离婚 登记 条件 哪些 受理 情形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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