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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的,证券交易所会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吗?

公司法务 2020-08-31 08:34 标签: 公司 亏损 证券交易所 决定 暂停 债券 上市 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三)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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