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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解释破产重整管理人,破产重整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务 2020-08-31 17:09 标签: 应该 解释 破产 重整 管理人 职责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根据《破产法》第25条规定有以下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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