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持少数股份股东的法律保护方法如下: 1、完善股东大会制度; 2、设立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 3、规定大股东的诚信义务;等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被吊销是不可以重新开业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意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收购人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十的,为收购失败;收购要约人除发出新的收购要约
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方法: 1、风险承担。 2、风险规避。 3、风险转移。 4、风险转换。 5、风险对冲。 6、风险补偿。 7、风险控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中小股东行使股东诉权的方式: 一、股东直接诉讼权。 二、股东代位诉讼(间接诉讼)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少数股东权益: (1)没有达到控股比例的公司股东权益,即公司51%以上控股权益外的其他股东权益。 (2)公司股东在未完全控股的分公司、子公司中的权益。在合并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时,附属公司中的非本公司股份权益被认同为公司对外负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
公司股东表决的内容: (1)表决权为一种固有权; (2)表决权为一种共益权; (3)表决权为单独股东权; (4)表决权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
企业利润分配: 1、承担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不再提取。 4、提取公益金。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流程: 一、由公司董事会制订股份制改造方案。 二、由拟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订的股份制改造方案进行审议,对是否进行股份制改造作出决议。 三、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确定公司的净资产额。 四、再次召开股东大会,根据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额确定各股东所占份额。 五、由公司聘请验资机构对
股份公司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 2、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3、股权证明形式不同; 4、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 5、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 股份公司的特征: 1、股东具有广泛性; 2、出资具有股份性; 3、股东责任有限性; 4、股份公开、自由性; 5、公司的公开性。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此费用的加计扣除,通常分为两种情况: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摊销期不低于10年。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
重点审查主体资格。在公证询问笔录中询问隐名股东和显明股东是否有恶意串通、逃避债务、转移资产的行为,告知当事人如有上述行为会导致协议无效,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隐名股东和显明股东承担。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