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权的规定: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报销注册费用属于会计分录,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报销时,会计人员应编制现金付款凭证。付款一般采用支票、转账及汇入员工账户等方式,经授权人员核准并经财务部复核通过,方可付款。做好会计分录,使企业更好管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
公司被收购意味着原有的公司管理模式以及企业文化就会发生改变。被收购后员工之前享受的薪酬福利体系会作废,直接按照新公司的标准进行执行。被收购之后公司的管理层会变更,所以会有一套全新的管理方式方法。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变化时点的认定标准: 1、仅仅有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不能表示股权已经发生了变更。 2、股权法律上的交付行为的标准是在证明权利归属的企业章程和股东名册上进行记载。 3、公司在工商部门的变更登记行为是为了将公司股权的变动对外进行公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
注册公司有租赁合同可以注册。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
小公司向大公司的并购程序: 一、并购的准备阶段。 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非常重要,并购的外部法律环境尽职调查首先必须保证并购的合法性。 二、并购的实施阶段。 并购的实施阶段由并购谈判、签订并购合同、履行并购合同三个环节组成。 三、并购整合阶段。 并购的整合阶段主要包括财务整合、人力资源整合、资产整合、企业文化整合等方面事务。 【法律依据】 《公司
小公司向大公司的并购程序: 一、并购的准备阶段。 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非常重要,并购的外部法律环境尽职调查首先必须保证并购的合法性。 二、并购的实施阶段。 并购的实施阶段由并购谈判、签订并购合同、履行并购合同三个环节组成。 三、并购整合阶段。 并购的整合阶段主要包括财务整合、人力资源整合、资产整合、企业文化整合等方面事务。 【法律依据】 《公司
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 1、公司可以成为原告。 2、公司可以成为被告。 3、公司可以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可以作为公司债权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
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七十六条【营利法人的概念】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七十七条【营利法人的成立】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拟制资产股权转让协议首先应当写明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等信息; 其次,写明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以及生效的期限;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最后,双方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行权的处理是尚未行权的这部分可转债,应按普通债券还本付息处理。除了常规的还本付息以外,不存在额外的退款还款问题。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 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