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的方式包括:购买式合并、承担债务式合并、抵押式合并、举债式合并四种方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合伙人可以转让自己手中的股份。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公司分立将公司财产按照分立的情况进行分割,组成新的资本联合。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的股权转让情形: 一、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三、股权的强制执行而引起的转让。 四、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引起的股权转让。 五、股东资格的继承取得引起的股权法定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 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 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国有独资企业的特点: 1、全部资本由国家投入。 2、股东只有一个。 3、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 4、性质上属于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
筹资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1、负债经营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2、过度负债降低了企业的再筹资能力。 3、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影响资金周转。 防范措施: 1、树立风险观念。 2、建立防范机制。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五条,贷款人开展贷款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密切协作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收购公司和股权转让是不一样的。收购是原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收购公司股权,而股权转让有股东之间的转让和向原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方转让公司股权。股权转让是单体行为,并不能一定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大学生公司注册流程: 第1步:经办人使用电子证书在市场监督局网站注册用户; 第2步、市场监督局网站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3步、市场监督局网站进入公司设立流程(网上全流程); 第4步、填写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经理任命等信息; 第5步、填写“四证合一”的其它(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刻章许可证)申请信息; 第6步、电子签名和提交申请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记名股票由公司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