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债股东一般是没有连带责任的,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财产的所有人是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所以个人债务一般不会影响到公司。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公司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偿还债务和享有债权。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债务重组的处理方式有: 1、以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 2、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修改不包括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
收购公司后收购人是否需要承担被收购公司的债务由收购协议决定,一般情况下收购人需要承担被收购公司债务。 因此建议收购方在决定收购某家公司之前,一定要做好监制调查工作,充分了解被收购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
债权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债权申报表》。 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3、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4、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提交资料时的注意事项: 1、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原件一份,核对后退还;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均需一式四份。 2、提供材料纸张统一为复印纸A4型。 3、申报债权时,一定要详细填写债权人准确
凡经过核准登记,取得社团法人资格的职工持股会即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未经登记而以职工持股会名义进行集资入股活动的,以负责组织、发起人为诉讼主体。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变更登记股东资格确定: 首先,股东身份的确认,应根据股东的出资情况以及股东身份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公众所认知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所以工商登记不是确定股东资格的法定要件。 其次,确认股东股东资格需要考量的因素主要包括: 1、股东是否有出资合意; 2、是否有出资行为, 3、公司记帐处理,是否计入“实收资本”。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
公司收购是指股权收购,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购买股份,进而获取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债务组织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债务偿还的条件,给债务人一定的空间,帮助债权人渡过财务危机的行不,并不属于并购的类型。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三条,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将债务转为资本;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不包括上述(一)和(二)两种方式; (四)以上三种方式
无限责任公司有在我国是没有无限责任公司的,对民事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