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第一,依法成立; 第二,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第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名称是法人成为特定化组织的标志,组织机构是法人意志形成和实现的基础,场所是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地点。 第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
企业可以向特定个人借款。公民与企业间相互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为法律所允许,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为有效。 但是如果企业向社会公众筹集经营资金,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否则,即为非法,行为人甚至可能受到刑法的制裁。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限定》第十一条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公司被股东会议决定宣告解散,在公司财产、债权债务未进行清算,公司尚未注销时,公司并未结束,公司的法律人格仍旧存在。只有当公司经清算、注销后,公司方为终止,公司的法律人格才最终消灭。在公司未终止前,公司仍有义务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
股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一、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对该出资并无购买意图; 三、公司股东会对转让事项有关的信息作出同意的决议。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实现股权的对外转让,不满足任何一条都不能实现转让股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新公司注册流程如下: 一、核准名称; 二、提交材料; 三、执照; 四、刻章等事项。 注册公司的材料如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三、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六、代理人
中小企业上市条件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
有下列规定: 1.第7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2.第12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
流程如下: 1.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提交材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3.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1)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上市公司的收购与兼并的区别: (1)收购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和证券交换等方式获取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2)并购:并购是指目标公司控股权发生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收购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
公司法监事规定有以下内容:《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五十六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