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等额出资的时间:可以由股东自行决定,事实上,在股东出资的这件事情上并没有准确的关于等额出资的概念,是在有限公司当中有等额股份,等额股份也是需要专业的财会人员进行操作的。无论是等额出资,还是其他任何方法,出资出资时间没有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破产债权的范围: 1、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
公司注销后,由债务清算组核实债权,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等,此时,债权人
企业改制辞退劳动合同赔偿:按照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赔偿。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企业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员工月工资高于企业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1、清算准备工作: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提出清算方案。 2、在公司清算前,应当于公司终止经营日编制资产负债表。 3、在公司注销清算过程中,要设置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基本账户。 4、在公司注销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资本的资产负债表和清算损益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4、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15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有限合伙公司的注册资本没有限制,具体的注册资本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应当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只有合伙人双方对注册资本达成一致意见,即可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组建合伙公司。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对注册资本使用最低限额的规定有:除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情况之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
破产清算公司的设立的条件是: 设立破产清算公司需具备的条件: 1、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的人员组成。根据破产清算工作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 必然决定了应当由会计、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并且为了工作开展的便利,对专业人员还要求有一定的资质。 2、中介破产清算组的类别。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86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
发行公司债券的流程: 1、作出决议或决定。 2、提出申请。 3、经主管部门批准。 4、与证券商签订承销协议。 5、公告公司债券募集方法。 6、认购公司债券。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
《公司法》152条被告的含义是被告对象。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针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提起的诉讼。 对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股东也可以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 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机制。企业今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根据《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