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于股东的知情权规定如下: 1.第33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知情权范围如下: 1.第33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分立有以下条件:《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规定,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应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一般为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公司注册地址是在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址,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不同的城市对注册地址的要求也不一样,具体应以当地工商局要求为准。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变更,经营地址变更,要到工商据去做变更登记,跨省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 3、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修改相关条款;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公司法董事长的选举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
公司法人变更后营业执照需要换新,需要更换营业执照,原执照也只有在年检期内有效。如果不变更,以后其他单位要求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的时候,不可能再用原法人身份证办理。 一方面是因为营业执照具有时效性,另外一方面是变更公司法人,公司贷款时签字及其他业务会受到影响。 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 3、股东会决议。 4、
(一)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二)明确保密主体; (三)约定保密期限; (四)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五)谨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六)确定纠纷管辖机构。 【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印发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的通知(2009)》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以违约为由主张权利,属于劳动争议,应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如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主张权利,则属于不正当竞争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流程: 1、发起设立流程: (1)发起人之间以书面相形式订立发起人协议。 (2)发起人订立书面协议以后就应该按照协议的规定缴纳出资认购股份。 (3)发起人交付全部出资以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设立公司所必需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2、募集设立的流程: (1)发起人首先要做的是与前
公司法实缴转任缴的意义: 1、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有利于个体创业。 2、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可以促进我国建立信用体系。 3、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有利于推动资源配置方式转变。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