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私自挪用账户资金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有下列区别: 1.投资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同。社会公众在购买公司债券之后,便成为公司的投资人,与公司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而公司股份的持有者是公司的股东,是公司财产的终极所有者,与公司之间是一种因财产所有权转化而形成的股权关系。 2.投资主体的权利义务不同。公司债券持有人因为享有的是债权而非股权,因此不享有对公司事务的经营决策权,也不得干预公司事务的具体处理;股东因为持有了公司一定比例
有下列方式: 1.吸收直接投资。即企业采用吸收国家、法人或个人投资,吸收的投资中可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2.发行普通股票。 3.发行优先股。 4.发行债券。 5.发行可转换债券。 6.金融机构贷款。 7.风险资本市场融资。 8.融资租赁。 9.商业信用融资。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36条,商业银
私募基金不是必须托管的,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法律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发行公司债券需要交纳费用。债券发行费用是指发行者支付给有关债券发行中介机构和服务机构的费用。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
公司法人降低风险: 1、在公司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职务权力尽可能予以约束,而将生产经营的决策权、管理权规定给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在签字、表决之前,考虑清楚是否有违法(包括不作为)的情形,如有则投反对票。 3、在公司章程及聘任合同中规定/约定好辞职的权利,如果发现公司的生产经营中有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或者管理极不规范,果断辞去职务,不要等到事情不可收拾。 4、自己保管好
当公司投资者变了,那么股东变更需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可采取发起方式或募集方式设立。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公司法的条件外,其中至少有1个发起人为外国股东。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前款条件,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还应有募集股份和前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该发起人为中国股东时,应提供其近3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法律依据】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五条,公司可采取发起方
根据公司法规定,劳务出资是指在公司有股份的股东利用自己的劳务所得获取股东的身份,通常接触最多的是劳务派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
重大资产重组的事项: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
乡镇企业改制要注意: 1、形式应该多样。 2、目标要明确。 3、指导原则正确。 4、正确看待经营者持大股。 5、资产评估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6、完备相关法律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
股东解散公司程序是: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