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登记。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担保法》第七十八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一、股权核算; 二、确认股权投资形式; 三、被投资企业接受拨款转入金额; 四、财务处理; 五、资本溢价。
一、与第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 二、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三、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四、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
程序: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等等。 条件: 一、公司依法设立; 二、股东依法取得股东资格; 三、必须经合营他方同意,且取得合资企业董事会的通过,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四、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
一、防止重复交税:采取先增资、后转让的办法避免重复征税; 二、增加交易费用:增加交易费用是财务上的惯常操作方式; 三、采取先上市,后转让股权的方式; 四、不可违法签订阴阳合同避税,存在极大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居
工程监理企业改制条件有: 1、明确投资主体; 2、企业资产达到一定的规模; 3、企业要有一定的管理基础和基本的管理制度; 4、财务和资产要相对独立以及五是劳动; 5、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要现代化和科学化。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
破产和解的程序: 1、和解申请。 2、和解协议的成立。 3、和解程序终结。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程序如下: 一、战略准备阶段:确定并购战略,并购目标搜寻。 二、方案设计阶段: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 三、谈判签约阶段:谈判,谈判的焦点问题是并购的价格和并购条件;签订并购合同。 四、并购接管阶段。 五、并购后整合阶段。 六、并购后评价阶段:可以衡量并购的目标是否达到。
有限公司融资变更注册资本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的范围: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未到期的债权等等。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1、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未到期的债权; 4、附利息的债权; 5、附生效条件或附解除条件的债权; 6、附始期债权; 7
1、出资违约责任。 2、擅自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赔偿责任。 3、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赔偿责任。 4、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及不得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义务的赔偿责任。 5、执行合伙事务中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赔偿责任。 6、擅自处理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执行的合伙事务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12条规定:“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