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处理原则; 二、成本法下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一般分录; 三、权益法下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一般分录; 四、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法律依据】 《股权投资管理规定》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股权投资,是指运用公司资产对外进行股权投资的行为。
中小企业有下列融资方式: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 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 3.债券融资。 4.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人变更了,其之前从事的公司职权范围内的行为直接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不能再追究该前法人代表的责任。若是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则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是针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而言的,在期末时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来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而可收回金额是依据核算日前后的相关信息确定的。相对而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这种估算是事后的,客观一些,不同时间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一、分离型。分离型指认股权凭证与公司债券可以分开,单独在流通市场上自由买卖; 二、现金汇入型。现金汇入型指当持有人行使认股权利时,必须再拿出现金来认购股票。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应当申请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附认股权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和认股权分别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应当分别上市交易。
形式: 一、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二、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三、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四、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特点: 一、不同投资对象; 二、拥有表决权; 三、流动性差。 【法
一、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 三、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等等。
只要的符合新公司法要求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是可以成立并在有关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投资比率: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比率上没有限制,而企业合并有投资比例限制,一般在50%以上; 二、在合并成本分配上不同:长期股权投资不涉及合并成本的分配,在企业合并中,只有吸收合并与创立合并才存在合并成本的分配问题; 三、合并差额的处理不同。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一、经发局批准; 二、外管局批准; 三、工商变更登记; 四、组织机构代码; 五、国税变更登记; 六、地税变更登记; 七、银行信息变更; 八、海关变更; 九、电子口岸卡变更。
类型: 一、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二、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三、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四、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风险: 一、投资决策风险; 二、企业经营风险; 三、资本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