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开标流程: 1、采购预算与申请。 2、采购审批。 3、代理机构的选定:程序与公开招标的相同。 4、组建谈判小组。 5、编制谈判文件。 6、确定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7、谈判。 8、确定成交供应商。 9、评审公示。 10、发出成交通知书。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法人解散的的情形有: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虚假出资股份发起人或者股东按照约定补足出资,所占的比例还是有效的,但是未补足出资是无效的,则按照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三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
股东变更是否要任免董事,需要依照股东的地位来确定,是公司大股东发生变更,董事要作出任免调整。公司小股东,则不需要进行董事结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
变更公司登记诉讼:去工商部门查询公司的变更登记,起诉时向法院进行说明,法院会要求变更后的公司继续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财务总监董事不可以同时担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不能兼任管理职务,所以监事不可以兼任财务总监。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
公司法63条一人公司的规定:《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42条表决权的主要内容:《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倒闭也不发工资也不解除合同,可以由企业工会出面协调,并申请劳动监察部门介入。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
公司发行债券的发行费用包括: 1、证券印制费。 2、发行手续费。 3、宣传广告费。 4、发行价格与票面面额的差额。 5、担保抵押费用。 6、信用评级和资产重估费用。 7、其他发行费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公司法》198条情节严重是指:公司在登记的时候虚报注册资本,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以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伪造涂改或者转让营业执照,超出登记的经营范围,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时候使用一些欺诈的手段等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
公司法股东表决的原则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