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融资需要出公告,因为《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的资金状况要公开。 《公司法》第120条规定,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145条规定,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退股有以下规定:《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
变更公司法人是否需要公司公章没有具体规定。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三十条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资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公司资本过多。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亏损严重。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
独立董事的权利有: 1、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
作为法定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 作为上市公司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并没有明确的法规依据,它和非执行董事是相对的,所谓执行董事,它本身作为一个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 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职员。 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的关系
出资方式是指合资各方以何种方式出资入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第二、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主要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公司法》规定的企业高管的职位有董事长(及董事)、总经理(CEO)、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常务副总、 独立董事、董秘、营销总监、行政总监、人事总监、监事会总监。 根据修改后的《公司法》第21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每次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召集时限。
公司变更登记是指公司改变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类型、注册资本、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可以自己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
技术入股是否承担风险,要看入股合同上有没有规定,如果入股合同上面没有特殊规定、技术入股的股东不承担经济风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一)政府购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