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查制度》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
新《宪法》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
立案登记制与立案审查制的不同: 1、诉讼起点不同。立案审查制下,诉讼起点是法院决定立案时。立案登记制下,诉状提交给法院时,诉讼就开始了。 2、立案条件不同。立案审查制下,各级法院对当事人起诉能否立案的审查尺度存在标准不一的问题。立案登记制下,当事人只要提供符合形式要件的诉状,法院应当一律接收,并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处理。 3、对当事人起诉权的保障不同。立案登记制下,法院一律接收诉
宪法关系包括: 1、宪法权力关系,主要是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配置; 2、宪法权利关系,主要是公民之间应享有的权利关系; 3、宪法权力和权利关系,讨论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本和源关系。 中国宪法是中法系的母法,中国法系的纲领。中国形成了以宪法为轴心,部门法、专门法为支干,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或称国家政要
申请执行案件,亦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劳动教养是行政处罚。其主要对象是严重违法或轻微犯罪,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人,治安处罚太轻、刑事处罚太重的人。如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违反治安管理曾被治安拘留但屡教不改的;违反治安管理情节和后果较严重,予以治安处罚尚不足以达到教育惩戒目的的;违反其他的法律、法规,危害社会、情节严重,但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检察院、法院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并建议作其他处理,又符合
应当书面处罚,行政处罚应当是书面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提供决定书;警告以下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口头作出。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处罚决定书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五十六条,当事人的处罚拒绝权及检举权,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
民事诉讼法申请撤诉的条件: 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申请撤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加以处分的具体体现,故需有内容明确的意思表示,才有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依照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方为有效。因此,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亦须以正当、合法为前提。
行政处罚结案的条件: (1)执行完毕的。 (2)终结执行的。符合终止执行条件终止执行的。 (3)当事人未自动履行且经行政部门督促当事人扔拒不履行,但行政部门部门已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涉及需要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纪律处分的,结案前应当已经依法移送。 执法实践中,对于立案以后、处罚决定作出之前,违法行为得到纠正且违法状态消除,违法后果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
《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并罚,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