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违法的认定: (1)事实根据不合法。整个案件的主要事实没有必要的证据支持;主要证据不真实;获取证据的手段不合法。 (2)适用法律错误。具体的错误有:适用法律或法律条款时适用了无效的依据;适用了尚未生效的法律等。 (3)程序违法。行政程序是指由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时间和顺序所构成的行为过程。 (4)行政越权。指行政机关实施的超越职权的行为。可分为纵向越权和横向越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相关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的数额计算如下: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
一审审限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
民事案件没有证据可以立案,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主要是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而并不是当事人是否有证据,但没办法胜诉,甚至有可能被指证为诬陷,所以,一定要取得确凿证据在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
举证责任是由: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一般有当事人承担,谁主张谁举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二款;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
不会影响,按照相关规定要直系亲属受到过刑事处罚才会影响孩子的政审,如果检察院不予公诉就证明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适用相对不起诉应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1
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 【法律依据】 《仲裁裁决执行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一)案外人系权利或者利益的主体; (二)案外人主张的权利或者利益合法、真实; (三)仲裁案件当事人之间存在虚构法律关系,捏造案件事实的情形; (四)仲裁裁决主文或者仲裁调解书处理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的
材料到了法院多久开庭要等法院通知,向被告送达诉讼状5日内,答辩期15天。等传票通知,做好开庭准备。《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
发布传播谣言行政处罚规则是: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流程是: 1、原告向法院起诉;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
1、讨债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讨债需要的证据有: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以及对方相应的身份信息等证据等。 相关法律依据: 1、《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打官司可以不找律师。委托律师参加具体的诉讼活动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既然是权利,当然,当事人也可以放弃这一诉讼权利,自己去参加诉讼活动,行使相应的诉讼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