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法》第五条,担保合同
写明借贷双方的身份、借款的用途、支付的日期、归还的日期、违约可能有的利息等,有身份证复印件、债务人当场办理银行卡,债权人在银行柜台那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存入方式给债务人这张银行卡,保留转账或存款的单据,另外要有担保人。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
赊销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 1、建立健全客户档案; 2、规范赊销手续; 3、建立赊销客户跟踪、分析、对帐制度; 4、建立赊销风险预警机制。 赊销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一)、严格执行放款政策 公司的放款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要随意改变,即使情况变化,也要根据程序修改。 (二)、有效运行内部控制流程
行政合同纠纷应通过: (1)和解。 (2)调解。 (3)仲裁。 (4)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 根据延期交房的情况和理由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 (二) 开发商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也不给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脱逃避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
提单补料就是订舱一方,向船公司提供这批货物的详细资料。简单来说,就是提单上要求提供的各项内容。也就是关于客户的资料,柜号,封号,毛重,总立方数,唛头,货描等等。货代需要这些资料来做提单。 补料要按照L/C或客户的要求来做,并给出正确的货物数量,以及一些特殊要求等,包括要求船公司随同提单出的船证明等。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承运人与托运人及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提单的规定来确定。
对于不同的分期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也有差异,不过根据法律规定对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债务发生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故对于约定分期偿还的借款合同,应从每一次的偿还期限届满之日分别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一物二卖合同效力的确定: 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
合同保证金指的是签订合同的一种约定。施工合同保证金是指一种担保合同或者担保行为的金钱质,保证金具有担保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倒签合同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项目合作,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的现象。 《合同法》第36条和第37条作出了规定。第36条规定中表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37条规定,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 除此之外,合同撤销权还有三种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无权代理人以被